kaiyun.com

 

kaiyun.com

🏖📇🏝     

kaiyun.com

因参与一桩土地开发项目,河南商丘女投资人朱桂芝曾一度被指控犯职务侵占、诈骗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、强迫交易、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5项罪名。近4年来,朱桂芝案历经三次一审、两次被中院发回重审、指定异地审理等曲折历程,2024年4月,一审法院以诈骗、强迫交易及非法转让、倒卖土地使用权3罪,判处朱桂芝13年有期徒刑。但该案诸多争议未息,因朱桂芝又一次提起上诉,案件进入第三次二审。

2010年5月,河南力鸿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向政府申请获批老年康复中心项目。2010年9月朱桂芝与力鸿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签订《土地合作开发协议书》,先支付了50亩项目投资款1500万元,后又支付25亩投资款2500万元。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多份地主户在2010年9月至2012年5月间出具的委托书显示,崔某峰等人均是委托朱桂芝将地款共3000多万元交给陈某或者力鸿公司。在另一份“告知函”中,则明确项目是从陈某手中取得的,朱桂芝只是经手人。2012年10月31日,陈某还出具了“75.36亩老年康复中心地款全部付清”的证明。

辩护律师认为,2013年1月16日永城市政府给力鸿公司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之前,涉案土地都还只是在立项和审批阶段,没有任何公司或个人拥有可供转让的土地使用权,更不存在实际接收、占有、控制涉案土地。客观证据显示,涉案的土地使用权自始至终都在力鸿公司(后更名为河南光伸置业有限公司)名下,从未发生过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或转让,更没有分割,而包括朱桂芝在内的地主户本质上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,用于力鸿公司支付土地出让金,合伙开发建房,在小区建成后,地主户们均按出资比例分到了房子和商铺。此外,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的多份相似案例,均认为“仅是公司股权转让而土地使用权持有主体的公司没有改变”,不构成该罪。

🖊(撰稿:曹咏蕊)

本文来自网友发表,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,如存在侵权问题,请与本网站联系。未经本平台授权,严禁转载!
展开
支持楼主

97人支持

阅读原文阅读 6620回复 3
举报
    全部评论
    • 默认
    • 最新
    • 楼主
    • 舒进国🍏LV7六年级
      2楼
      出新出彩 凝心聚力(人民政协新实践)🚊
      2024/06/28   来自咸阳
      9回复
    • ㊙吉栋丽LV0大学四年级
      3楼
      坚决啃下脱贫攻坚硬骨头🌫
      2024/06/28   来自永州
      5回复
    • 幸莲浩⚩LV6幼儿园
      4楼
      倒计时30天,巴黎准备好了吗?➆
      2024/06/28   来自襄樊
      2回复
    • 怀壮群LV1大学三年级
      5楼
      “25分贝阅读包”首批爱心捐赠仪式成功举办🥡
      2024/06/28   来自合肥
      9回复
    • 卞友瑶⬜🚋LV0大学三年级
      6楼
      唐军旗: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的全球化传播Ⓜ
      2024/06/28   来自泰兴
      3回复
    • 童梵澜LV2大学四年级
      7楼
      大连国资入主后,百年人寿迎来新任总经理!此前万达集团已退居二股东🧞
      2024/06/28   来自大同
      回复
    你的热评
    游客
    发表评论
    最热圈子
    • #人民网三评“TikTok交易”之二:浑水摸鱼,想都别想!#

      尉迟莲琪

      9
    • #坐着火车去看万里长城!北京出发,周末往返,说走就走#

      何浩厚

      7
    • #日本新版科技白皮书聚焦人工智能#

      桑莲聪

      3
    • #瞭望·治国理政纪事|统筹做好“茶文章”

      倪唯咏

      9
    热点推荐

    安装应用

    随时随地关注kaiyun.com

    Sitemap
    正在加载